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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民族大学来华留学生 心理健康辅导与干预机制管理办法

内蒙古民族大学来华留学生

心理健康辅导与干预机制管理办法

 

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来华留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,建立完善的来华留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干预机制,多渠道、全方位推动来华留学生心理健康发展,结合《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》《内蒙古民族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》,经研究决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   第二条 建设全方位的来华留学生心理咨询团队。学校成立来华留学生心理咨询团队,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认证的心理咨询师、来华留学生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班导师、授课教师等组成,既具有丰富的心理咨询经验和专业知识,又能够根据来华留学生不同国籍的身份特征,为来华留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。

第三条 提高来华留学生管理队伍的能力和素质。来华留学生管理队伍是直接服务管理来华留学生一线工作人员,学校通过校内集中培训、外出学习、参加比赛等形式,提高辅导员、班主任、班导师心理问题敏感度与解决心理健康问题能力,在与学生接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。

第四条 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心理健康筛查工作。通过对来华留学生新生进行入学教育,开展针对留学生新生的各类活动,有效地帮助留学生尽快熟悉和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。通过对来华留学生新生进行心理筛查,筛选出疑似有心理问题的学生,进一步通过一对一谈话等方式进行排查,加以积极的干预性疏导和治疗,并建立留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档案。

第五条 开展心理健康辅导。心理健康辅导包括心理健康讲座、心理健康咨询会等形式,借鉴学校国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体系,对留学生进行心理症状剖析,结合留学生生源国文化,在高校中进行来华留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。通过引导留学生认识自己的心理健康问题,学会有效应对压力和情绪,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,具体心理健康辅导渠道包括:

(一)留学生可以通过电话、网络或线下咨询的方式获得心理辅导服务,确保他们在遇到心理困扰时能够及时得到帮助;

(二)通过与来华留学生面对面交流的方式及微信、微博、短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,动态掌握来华留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;

(三)建立留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。依托学校已建立的专门针对来华留学生心理咨询室,聘请心理健康学者担任咨询师工作,针对来华留学生心理特征,结合生源国文化,解决来华留学生心理健康出现各类问题。

(四)发挥留学生自我管理能力,通过成立留学生会和班级的学生管理干部,即时从侧面了解学生近期的精神状态,多角度、多方位地掌握学生可能面临的困难,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,充分发挥朋辈辅导干预的作用。

(五)建立定期沟通机制。建立班导师、班主任、辅导员定期沟通机制,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,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防止学生因学习压力过大而产生各种心理健康问题。

第六条 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。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留学生传播心理健康知识,提高他们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,促进他们积极参与心理健康辅导活动,有效预防心理健康问题的发生。通过这些心理健康辅导措施的实施,为来华留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支持和帮助,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留学生活,提升整体的心理健康水平。

第七条 增强跨文化心理适应。帮助留学生更好地适应中国文化,避免文化冲突和文化差异带来的心理困扰。

(一)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国国情教育活动,组织来华留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,帮助留学生更好地适应中国文化,避免文化冲突和文化差异带来的心理困扰,学习如何更好地理解和尊重中国传统文化。

(二)强化国际中文教育。完善来华留学生学习支持系统,实行“任课教师+管理干部+朋辈”帮扶体系,聘请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师为学生上中文课,管理干部实行班导师制,对学生语言进行辅导,国内学生志愿者与来华留学生建立一对一辅导机制,帮助来华留学生切实提升语言能力、了解中国国情。

第八条 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
第九条 本办法自2023年9月24日起执行,原有相关规定或办法同时废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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